2021年匯算清繳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標準
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未形成無形資產的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研發費用,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二、哪些企業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同時滿足: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能準確歸集研發費用以及是居民企業這幾個條件即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不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三、哪些研發活動可以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企業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若是為了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企業在商品化后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對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方面的研究;則不可以加計扣除。
四、研發費用的范圍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五險一金;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
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的攤銷費用。
5.設計、制定、試驗費
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這幾項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五、委托研發加計扣除金額如何計算
若委托境內機構或個人的,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托方與受委托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若委托境外機構的,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研發費用2/3的部分可稅前加計扣除;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托方與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會計核算要求
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研發與生產分別核算(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研發形成產品對外銷售(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失敗的研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七、需留存備查的資料
自主、委托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立項決議文件;
自主、委托研究開發專門機構的編制情況合研發人員名單;
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研發合同;
用于研發的人員、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
“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匯總表;
地市級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
委托境外機構研發的: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境外研發合同、銀行支付憑證和受托方開具的收款憑據;當年委托研發項目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