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需要什么材料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材料
(一)網上材料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工作網“,企業若符合要求應按要求提交電子材料。
(二)紙質材料
1.高企工作網填報生成的《復審工作申請表》需打印;
2.材料目錄;
(三)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
4.企業近三年科研開發項目報告;
5.知識產權證明;
6.企業職工的人員,學歷人員的比例進行說明,附加蓋公章的大專以上學歷科技研究人員和研發人員信息表;
7.近3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一;
8.由具資質中介組織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一年高新技術創新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原件)、近三年研究設計開發成本費用;
9.中介機構根據《鑒定辦法》認證的最近三個年度企業財務報表(驗原件、交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公章);
10.企業近三年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企業研發組織管理水平的核算;
11.其他證明材料。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要求提交的表格,企業可以登錄“高企工作網”填報。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報程序:
(一)登錄高層工作網絡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系統中的調查表并提交。
(二)在高企工作網如實填寫相關數據,按要求上傳文件,并提交財務數據,應在申報規定的時間內進行。
(三)訪問網址:通過高企官網進入高企認定/項目。
(四)在窗口紙質閱讀材料收文受理時間內按要求提交紙質包裝材料,相關操作可參考“高企工作系統用戶手冊(企業用戶版)“。
(一)企業必須在高企工作進行網上信息查詢確認申請材料已經成為成功提交后應提交紙質材料,否則申請將無法直接進入復審程序。
(二)企業必須認真審核,確保復核申請表中的數據與審核報告中的數據以及申請系統中提交的數據一致;否則,視為無效,不予復審。
(三)企業須認真進行核查財務數據,確保各類數據與提交的數據相符,如存在數據不符或者有一定差異的須在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中提供一個合理的書面解釋,否則按無效申請處理,不予評審。
(四)申報的高新技術企業銷售收入與申報的所得稅銷售收入有差異的,稅務機關應當對申報的高新技術企業銷售收入與申報的所得稅銷售收入進行核對比較,其他憑證應當提供書面說明。
(五)專項審計報告應體現《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須包括中國企業社會基本經濟情況、高新技術產品市場銷售業務收入和服務收入明細、分經費科目的研究方法開發費用明細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