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所需材料
廣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所需材料
1、出具高新技術企業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審計報告;
2、出具高新技術企業三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經費專項審計報告;
3、出具高新技術企業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出具高新技術企業三年研究開發項目的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四)款進行公示與備案,并由認定辦公室重新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是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做出的對高新技術企業重新獲高新資格的必經程序。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內企業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申請書同附2),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2.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須提交近三個會計年度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與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