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遴選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管理地方性立法可行性研究項目承擔機構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以下簡稱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我局擬對充電設施開展地方性立法先行先試工作,現向社會公開遴選研究項目承擔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管理地方性立法可行性研究。
二、起始日期
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6日。
三、項目內容
?。ㄒ唬┱{研服務。通過查詢資料、實地調研等方式,支撐課題研究工作。調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兄弟省市電動汽車充電樁管理立法情況,梳理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運營和管理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以及明確立法目的、需求、內容。
參照立法工作流程和要求制定調研方案,廣東省內需開展不少于2個地市實地調研,省外需開展不少于2個省(市)實地調研,并結合省內外調研情況出具完成立法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文字服務。在課題研究過程中提供文字支撐服務,能較好完成相關文本修改、資料收集及資料整理工作。按計劃獨立完成《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管理地方性立法可行性研究報告》、《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管理條例》(草案稿)及對應的起草說明、注釋稿等文件。同時,為工作文件中的法言法語、立法依據提供審核把關服務。
?。ㄈ┳稍兒驼撟C服務。為后續立法工作提供專業咨詢服務,包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咨詢論證工作、協助組織開展聽證工作、形成并提交專家論證報告或專家咨詢意見及聽證報告等。
四、工作經費
采購金額35萬元人民幣。
五、服務期限
2022年6月前提交相關文字材料初稿,2022年9月前完成相關文字材料修訂及驗收。
六、報名條件
?。ㄒ唬V東省內依法注冊的社團組織、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律師事務所或企(事)業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廣東省內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必要設施條件。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獨立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等。
(三)有較強的法律、管理等相關領域人員服務團隊,團隊成員應具備相應學歷、職稱及從業資格。
?。ㄋ模﹫F隊具有相關工作經驗,團隊主要成員有參與省市立法研究、建議稿起草的經歷和充電設施領域的研究經驗。優先考慮為相關立法機構提供過咨詢服務及團隊主要負責人在以上研究領域相關核心期刊上發表過研究成果的團隊。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記錄名單之一:①記錄失信被執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同時,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如不符合的,不應參與本次遴選活動,否則在查核后將被拒絕參與遴選)
七、提交材料
?。ㄒ唬C構概況。包括但不限于機構設置情況、團隊人員基本情況、相關工作業績等。
?。ǘ┕ぷ鞣桨?。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總體思路、人力投入、時間進度、經費使用方案、服務質量承諾等。
(三)費用報價。費用報價最高不超過35萬元,費用按固定總價方式報價,固定總價包括但不限于:勞務費、差旅費、印刷費等完成相應服務所需全部費用。報名單位須提供費用報價明細表并作詳細測算說明。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證機構的資質、專業能力、業績等情況的相關材料。
八、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書面材料(一式3份,密封并加蓋騎縫章),請于2021年11月26日前交至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電力管理處(廣州市府前路2號府前大廈901室,郵政編碼:510032,電話:83510087,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九、遴選方式及合同簽訂
由我局遴選工作組綜合評議確定委托單位,與其協商簽訂委托合同。
附件:申請單位基本情況表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