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補貼獎勵
一、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
已被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600萬元/家,每年200萬元。
二、廣州市獎勵政策
(一)落戶投資政策
(1)對現有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實施增資擴產的,在原規劃廠區已竣工且不新增用地的情況下,根據規劃條件適當提高容積率新增自用生產場地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40元給予一次性扶持,最高200萬元。
(2)對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新建重大產業項目,按項目投資協議、備案及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時間完成竣工投產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經認定,分別給予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8000萬元、1億元扶持,同一企業按差額補足方式最高扶持1億元。
(3)對廣州市以外遷入本區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
(二)成長型企業政策
(1)對獲得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扶持。
(2)對獲得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
(3)對獲得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扶持。
(4)對獲得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
(5)對獲得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扶持。
(6)對認定為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給予60萬元一次性扶持。
(7)對認定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扶持。
(8)對納入廣州市“兩高四新”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一次性扶持。
三、深圳市獎勵政策
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省專精特新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四、東莞市獎勵政策
對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食品飲料、紡織服裝和家具行業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一個企業原則上只能申報一次市安排的“小巨人”獎勵專項資金。
五、惠州市獎勵政策
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長”“制造業單項冠軍”等品牌稱號的企業(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六、韶關市獎勵政策
對入選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由市財政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獎勵。這里涉及的獎勵標準是廣東省內市級獎勵政策,區級獎勵請關注政府官網和本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