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天河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政策
一次性創業資助
(一)補貼對象:
1.在穗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
2.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
3.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4.登記失業人員;
5.就業困難人員。
(二)補貼標準:
以上人員成功創業(在本市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每戶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5000元。
特別注意:企業成立一年內申請
租金補貼
二、租金補貼
(一)補貼對象:
1. 在穗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
2. 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
3. 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4.登記失業人員;
5.就業困難人員。
(二)補貼標準:
在本市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可申請租金補貼。租金補貼直接補助到所創辦企業,每戶每年4000元,累計不超過3年。
特別注意:租用期滿一年并且租用地址和公司注冊地址要一致。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三、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初創企業:
1. 為招用人員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
2.廣州市四年內企業
(二)補貼標準:
按初創企業招用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每戶企業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