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金額
(1)對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資金獎勵,當年度首次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當年度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2)對于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需在有效期內),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四上”企業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國家重點服務業企業)的,額外獎勵10萬元。
(3)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當年度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企業申請認定時間上一年度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享受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的金額給予額外獎勵。企業申報金額在1000萬元(含)到5000萬元(不含)之間的額外獎勵20萬元,5000萬元(含)到1億元(不含)之間的額外獎勵40萬元,達到1億元(含)以上的額外獎勵70萬元。
(4)以上獎勵累計最高100萬元,由企業統籌使用。對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至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且完成相關變更手續的,可適用廣州市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政策。
政策依據:《廣州市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