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好處有哪些
一、廣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廣東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二)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行業內具有顯著的競爭優勢。
(三)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運作管理規范,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穩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知名品牌,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
(五)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以及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六)企業兩年內(指申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當年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涉嫌稅收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走私及其他嚴重違反進出口監管規定的行為。
(七)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600萬元;按行業系數折算后,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50人;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二、廣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好處
后續可以申請省企業技術中心專項建設資金二百萬
三、廣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提交資料
1.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2.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制造業)
3.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信息服務業)
5.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物流業)
6.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商貿流通業)
7.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建筑業)
8.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
9.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10.承諾書(格式)
11.匯總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