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怎么算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按照稅法規定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作為知識產權+項目規劃—關聯資深顧問,宏邦知識產權今天主要講一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的比率問題。
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由委托方加計扣除。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資深顧問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率: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為了使更多中小企業享受到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優惠,將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由6%調整為5%)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稅務機關應加強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企業的后續管理和監督檢查。每年匯算清繳期結束后應開展核查,核查范圍不得低于享受該優惠企業戶數的20%。省級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具體核查辦法或工作措施。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可以促進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