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大數據/人工智能企業入庫登記及省骨干(培育)企業遴選(復審)工作的通知
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推動我市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培育一批技術研發、產品制造和產品應用等骨干企業,結合《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遴選及復審的通知》(粵工信數字產業函〔2020〕762號,附件2,以下簡稱《省遴選及復審通知》)安排,現就廣州市大數據/人工智能企業入庫以及省骨干(培育)企業遴選(復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本次入庫登記遵循自愿原則,按照《廣州市人工智能企業登記入庫指南》(附件1)要求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均可以申請廣州人工智能/大數據企業入庫登記。同時,鼓勵符合《省遴選及復審通知》中遴選范圍和條件的企業同時申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
二、申報流程和要求
(一)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采取網上填報與紙質文件報送相結合的方式,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負責組織本區企業申報入庫工作。網上申報需要通過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系統http://shenbao.gzii.gov.cn進行,技術支持電話(020-83757003、020-83757015;客服QQ:1428954896)、用戶操作手冊(含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詳見系統首頁。
(二)申報材料
1.申請入庫企業(除申報復審企業)應同時填寫《2020年廣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數據企業登記入庫申請表》(附件3)和《廣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申報書(2020年)》(附件4)。
2.已入選2017年廣東省大數據骨干(培育)企業(附件7)名單,本次申報復審企業應同時填寫《2020年廣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數據企業登記入庫申請表》和《廣東省大數據骨干(培育)企業復審申請書(2020年)》(附件5)。
3.申報材料清單及相關格式要求詳見《廣州市人工智能企業登記入庫指南》(附件1)和《省遴選及復審通知》(附件2)。
(三)申報企業申報流程
1.注冊。申報企業進入項目申報系統按要求注冊企業管理員賬號并申請企業實名認證,完善本單位信息,創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后填報項目內容。已注冊申報系統的企業可登錄原有賬號,無需重復注冊。
2.網上填報:由項目申報人賬號登錄后即可填報項目內容,提交企業管理員審核。企業在申報時,應注明是否同時申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或申報省大數據骨干(培育)企業復審。
3.網上提交:待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通過企業實名認證后,企業管理員可通過申報系統將企業申報材料提交給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初審。申報系統于8月20日9:00時開放申報,申報企業須在8月30日前完成申報材料的網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4.紙質提交:企業申報材料經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通過后,申報企業可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帶水印)導出打印紙質材料一式六份,于8月31日(星期一)前蓋章報送至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并隨文報送電子WORD版材料。企業若不申報廣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或申報省大數據骨干(培育)企業復審,則不須在附件4和附件5中相應的“自我聲明”頁簽字。
三、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1.8月20日至8月30日期間,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可對企業實名認證,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通知通過審核的企業打印紙質材料,完成紙質材料收集工作。若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需要退回企業修改、補充的項目材料,須在8月31日前完成企業修改提交、區審核、企業打印報送等全部工作。并將自愿申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和申報省大數據骨干(培育)企業復審的企業信息匯總形成《2020年廣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6)。
2.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須在9月4日(星期五)前將企業申報材料和《2020年廣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推薦匯總表》報送至廣州市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促進會(廣州市海珠區南邊路38號7號樓104),包括水印已蓋章的紙質材料(一式五份)及電子WORD版材料,同時將推薦的入庫企業在申報系統中完成推薦,并將《2020年廣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推薦匯總表》等書面推薦文件掃描上傳。
四、注意事項
(一)2018-2019年已申請入庫的廣州市大數據/人工智能企業也需要參加此次申報工作,更新相關信息。申請入庫企業如有建設(運營)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也請將平臺相關信息一并填報。
(二)申請廣州市大數據/人工智能入庫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業務技術領域同時選擇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方向。但申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只能選擇大數據或人工智能其中一個方向。
(三)入選2017年廣東省大數據骨干(培育)企業名單(附件7)的企業應積極申報省大數據骨干(培育)企業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復審材料的企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撤銷其骨干(培育)企業資格。
(四)申請入庫企業應如實提供材料,保證內容和數據真實可靠。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和符合性審查。
(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組織對企業申請入庫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最終入庫名單將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公示,公示期屆滿將統一納入廣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數據企業庫。
(六)廣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遴選(復審)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開展綜合評審,按相關程序確定企業名單,相關培育和管理政策詳見附件2。
附件:
2.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遴選及復審的通知.pdf
3.2020年廣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數據企業登記入庫申請表.doc
4.廣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申報書(2020年).doc
5.廣東省大數據骨干(培育)企業復審申請書(2020年).doc
6.2020年廣東省大數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業推薦匯總表.doc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9日
(申報業務咨詢:廣州市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促進會,聯系電話:18028571918。紙質材料收件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邊路38號7號樓104。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系人:范正勤、陳成,聯系電話:83123947、83123879。電子郵箱:szcy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