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簡化深圳市國家和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配套資助項目驗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過程與驗收管理辦法(試行)》(深科技創新規〔2020〕14號)第二十五條,“國家和廣東省科技計劃配套項目的驗收結論,參照國家和廣東省項目驗收結論下達”,為簡化配套項目的驗收管理工作,減輕科研人員和項目承擔單位負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簡化驗收申請材料
項目承擔單位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中提交的驗收申請材料簡化為3項:
(一)驗收申請書(樣表詳見:http://stic.sz.gov.cn/zxbs/bszn/index.html#kjjh2021);
(二)與我委簽訂的配套項目合同;
(三)主項目驗收證明。
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中沒有的配套項目(即2012年以前申報的項目),上述驗收材料通過郵政EMS提交(一式一份、白色封皮膠裝、簽字蓋章)。郵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45,監督處。聯系電話:88101413。
二、簡化驗收流程
配套項目按主項目驗收結論給予配套項目驗收意見。經過社會公示、委主任辦公會審議等程序,下達驗收結論。
三、注意事項
我委立項,并簽訂合同的配套項目中地方配套資助金額高于主項目財政資助金額的,項目驗收不適用本通知,按一般項目驗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88102426,88102416。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