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發布2023年度農村科技特派員專題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家及省、市關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工作部署,以及《廣州市進一步深化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行動方案(2022—2024年)》有關要求,支持農業科技工作人員赴鄉村基層一線開展科技服務,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鄉村振興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現發布2023年度農村科技特派員專題項目申報指南,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組織方式
由項目申報單位組織本單位已入庫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按照申報通知,通過廣州科技大腦(https://gzsti.gzsi.gov.cn/)自行填報項目申報書并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經項目組織單位推薦、市科技局組織評審和審核等程序后,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立項。
二、支持內容和支持方向
本批征集項目支持已入庫的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赴農業農村基層一線開展科技服務,服務對象包括農業企業、農業科技園區、星創天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各類涉農主體。重點支持內容為:
(一)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赴農業農村基層一線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新方法等,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與示范推廣。
(二)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開展科技下鄉,通過舉辦技術培訓與展示、農業科技規劃與咨詢、農業科普與教育等活動,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培養鄉村科技人才隊伍。
(三)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與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產學研合作,共建產學研合作基地,聯合開展技術攻關,提升農業經營主體創新能力。
(四)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以技術入股等方式與農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民達成利益共同體,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推動科技成果孵化轉化。
支持方向分為:市內幫扶方向和市外幫扶方向。
市內幫扶方向,面向廣州市從化區、增城區、白云區、花都區、黃埔區、番禺區、南沙區等7個涉農區,要求服務對象的注冊登記地址僅限于上述7個涉農區。
市外幫扶方向,面向廣東省梅州市、清遠市、湛江市和貴州省安順市、畢節市、黔南州6個市(州)。要求服務對象的注冊登記地址僅限于上述6個市(州)。
三、申報條件
(一)項目負責人應為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專家庫人員,年齡不超過60周歲(指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兩院院士除外)。在職公務員、退休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
(二)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的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未在科研誠信懲戒期內。
(三)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和在研的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僅限1項。有其他在研市科技計劃項目的,不影響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
(四)同一服務對象接受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支持僅限1項。
(五)市外幫扶方向,還應該取得相關地市(州)科技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
四、預期代表性成果
(一)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示范推廣農業新技術(或新品種、新工藝、新方法、新裝備等),每個項目實施期內完成示范推廣農業新技術(或新品種、新工藝、新方法、新裝備等)不少于3個(項)。
(二)開展科技下鄉,為服務對象開展多種形式技術服務,舉辦技術培訓(或現場會、展示會等)活動,或開展農業科普宣傳活動,向服務對象及相關群體制作并發放有關農業科技資料或視頻,每個項目實施期內組織開展科技下鄉活動不少于5場(次)。
(三)撰寫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報告,在媒體宣傳報道典型經驗做法、工作成效與亮點等情況。項目實施期內,每個項目至少在申報單位官方網站上報道相關內容不少于1篇。項目完成后,提交項目結題驗收報告1份,附加蓋服務對象公章的服務評價函。
五、支持經費及方式
2023年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擬立項支持不超過100項,每個項目支持經費10萬元,采取事前資助的方式撥付,項目實施期為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項目經費按“包干制”管理,不設具體科目預算,由項目負責人按相關管理規定自主用于項目支出,項目結題驗收在單位內部公開項目經費決算。
六、申報材料
(一)申報項目需在廣州科技大腦填報提交項目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其中需簽字蓋章的附件材料應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申報階段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
(二)申報書需明確項目實施的目標、實施內容、實施期限、驗收指標、實施績效等。
(三)農村科技特派員與服務對象應簽訂技術服務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目標、合作范圍、合作方式及條件、權利與義務、項目成果歸屬與分享等內容。申報書的技術服務事項應與協議內容一致。
(四)服務對象須為獨立法人主體,網上申報時應按照附件要求提供“電子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掃描件相關證明材料。
(五)服務對象的注冊登記地址位于廣東省梅州市、清遠市、湛江市和貴州省安順市、畢節市、黔南州的,應上傳相關地市(州)科技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
(六)農村科技特派員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后,取消項目申報單位5年內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已獲立項的作取消立項或實施終止處理,對項目申報人記錄不良信用并通報。
七、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服務對象注冊。申報單位、服務對象進入廣州科技大腦按要求完成單位用戶注冊(新開戶),獲取單位用戶名及密碼;已有單位用戶賬號的,不需另行注冊。
(二)單位和申報人信息維護。單位用戶登錄廣州科技大腦,完善錄入單位信息基本情況。申報人根據需要自行注冊賬號,登錄廣州科技大腦并完善個人信息。
(三)項目申報。申報人登錄廣州科技大腦,選擇相應的科技計劃(專題)類別,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后,提交至申報單位審核。
(四)審核推薦。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確保申報質量,通過后提交至對應的項目組織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推薦。申報單位如需修改申報信息可與組織單位聯系,經組織單位網上推薦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
八、申報時間
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22年8月25日9:00,網上申報提交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26日24:00,組織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30日24:00。
九、注意事項
(一)廣州科技大腦中申報書“申報單位基本情況”“服務對象基本情況”的相關內容從單位信息模塊中自動讀取,請各單位管理員在申報項目前,盡早登錄(注冊)廣州科技大腦填寫完善,并確認“組織單位”是否準確。
(二)應合理安排項目申報書填報和材料提交時間,避免出現在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到期前平臺網絡繁忙耽誤申報。
(三)在廣州科技大腦提交申報材料后應留意項目狀態及組織單位審核意見。
(四)項目申報受理和評審立項等信息可在平臺系統上查詢。項目擬立項公示時間為2022年12月30日前,項目經費下達時間為項目合同簽訂完成后1個月內。
(五)項目申報人和申報單位須認真仔細閱讀申報指南各項要求,并按申報指南要求在廣州科技大腦提交申報材料,不接收補充提交申報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錯過申報時間節點等原因,導致未成功申報的責任由項目申報人和申報單位自行承擔。
(六)申報單位及申報人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不符合申報條件或違規申報情形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后,項目不予立項,已獲立項的作取消立項或實施終止處理,并對相關責任主體記錄相關失信行為。對存在科研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相關責任主體,其失信行為記入市科研信用記錄,并按規定予以處理。
十、聯系方式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申報系統單位注冊及信息維護咨詢電話:83588209(戴老師)。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83124114、83124194。(系統操作指南詳見: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業務咨詢:83124045、83124047,聯系人:劉曉輝、夏萬志(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處)。
綜合咨詢:83124036,聯系人:張文怡(資源配置與管理處)。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8月23日